品牌塑造
商标名称:定造官
商标国际分类第20类:家具,镜子,相框;未加工或半加工的骨、角、牙、介壳;篮子及筐;家庭用具及容器(非贵重金属所制,也非镀有贵重金属的);梳妆用品;未加工或半加工玻璃(建筑用玻璃除外);瓷器及陶器。
汉字释义:
1. 定:确定,寓意精准定位客户需求,强调专属定制。
2. 造:创造,制作,代表手工技艺与创新设计的结合。
3. 官:在此寓意为专家、大师,强调专业性和权威性,象征着对品质的高要求和精细管理。
品牌介绍:
定造官,一个融合传统工艺精髓与现代设计理念的家居生活品牌,专属于追求个性化与高品质生活的您。立足于第20类商品领域,我们不仅仅制造家具和居家装饰品,而是通过每一位客户的独特需求“定”制梦想空间,以匠人之心“造”就每一件作品,让家不仅是居住的地方,更是展现个性与品味的艺术殿堂。定造官,您的家居美学定制专家。
广告语:
“定格美好,造就非凡——定造官,专属您的生活艺术。”
品牌故事:
在快节奏的现代生活中,人们越来越渴望在家中寻找到那份独一无二的安宁与自我表达。定造官的故事起源于一位对传统手工艺充满热爱的设计师,他梦想将古老的手作温度融入现代人的生活空间。从一块未经雕琢的木头,到一面映照家族记忆的古铜镜,每一件产品背后,都承载着定造官对完美细节的不懈追求和对客户情感需求的深刻理解。在这个过程中,定造官逐渐成为了一个符号,它代表着每一个家庭的独特故事被精心打造和传承。今天,定造官不仅是一个品牌,更是一种生活态度,邀请每一位追求不凡的您,共同探索并实现属于自己的生活艺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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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标详情 | |||
商标名称 | 定造官 | 商标注册号 | |
初审公告日期 | 2021-05-27 | 注册公告日期 | 2021-08-28 |
专用权限期 | 2021-08-28 至 2031-08-27 | 是否共有商标 | - |
使用范围 | 竹木工艺品,非金属标示牌,野营用睡垫,婴儿学步车,画框,非金属箱,木或塑料梯,床垫,人体模型,家具 | ||
类似群组 | 2003,2006,2007,2013,2004,2001,2005,2002 |
过户资料 | ||||
主体资格 | 转让方提供 | 受让方提供 | 名品提供 | 转让后获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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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然人 | 身份证“正反”两面复印件; | 身份证“正反”两面复印件 有效个体营业执照 |
转让申请书 代理委托书 转让协议书 商标使用授权 |
1、商标注册证原件 2、商标转让申请受理通知书(大约30-60天) 3、商标转让证明(大约6-8个月) |
公 司 | 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注册证原件 |
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 ||
备注说明 |
转让注册商标,3-7个工作日左右办理好转让手续,获得“商标使用授权书”即日可以打R使用,安全无风险。转让注册商标经核准后, 予以公告。受让人自公告之日起享有商标专用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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