品牌塑造
商标名称释义
1. 馋:代表了对美食的极度渴望和追求,寓意产品能激发消费者的食欲,满足其对美味的向往。
2. 品:既指品尝,强调产品的高品质与口感享受,也暗示产品种类丰富,值得细细品味。
3. 怪:意味着独特、创新,表示产品在风味、设计或制作工艺上与众不同,能够带给消费者新奇的体验。
4. 兽:象征着强大的吸引力和无法抗拒的力量,如同野兽对于猎物的渴望,寓意品牌产品令人一试难忘,拥有极强的市场吸引力。
品牌介绍
馋品怪兽,诞生于对美食无限创意与极致味觉探索的热情之中,是第30类食品领域的革新者。我们专注于打造集传统精髓与现代创新于一体的特色美食,每一款产品都蕴含着对“馋”之艺术的独特诠释。从精选原料到匠心制作,馋品怪兽承诺为每一位食客带来前所未有的味蕾盛宴,让每一次品尝都成为一场奇妙的美食冒险。在这里,每一份食物不仅是营养的补给,更是生活态度的表达,是对美好生活的不懈追求。
广告语
“释放你的馋意,探索怪兽级美味!——馋品怪兽”
品牌故事
在遥远的食物森林深处,传说有一只神秘的馋品怪兽,它游走于味觉的边缘,搜集世间最独特的食材,用其无尽的创造力融合成令人难以抗拒的美味。有一天,一位勇敢的美食探险家偶遇了这只怪兽,被它的神奇美食深深吸引。两人一拍即合,决定将这些珍馐带给人间,于是,“馋品怪兽”品牌应运而生。从此,每一口馋品怪兽的美食,都是一次穿越奇幻与现实的味觉旅行,邀请每一位食客加入这场关于味道的传奇探险,共同解锁舌尖上的无限可能。
商标详情 | |||
商标名称 | 馋品怪兽 | 商标注册号 | |
初审公告日期 | 2021-08-27 | 注册公告日期 | 2021-11-28 |
专用权限期 | 2021-11-28 至 2031-11-27 | 是否共有商标 | - |
使用范围 | 可可饮料,糖,以谷物为主的零食小吃,谷类制品,冰淇淋,茶,蜂蜜,方便米饭,土豆粉,调味品 | ||
类似群组 | 3001,3004,3006,3008,3013,3002,3005,3007,3012,3016 |
过户资料 | ||||
主体资格 | 转让方提供 | 受让方提供 | 名品提供 | 转让后获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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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然人 | 身份证“正反”两面复印件; | 身份证“正反”两面复印件 有效个体营业执照 |
转让申请书 代理委托书 转让协议书 商标使用授权 |
1、商标注册证原件 2、商标转让申请受理通知书(大约30-60天) 3、商标转让证明(大约6-8个月) |
公 司 | 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注册证原件 |
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 ||
备注说明 |
转让注册商标,3-7个工作日左右办理好转让手续,获得“商标使用授权书”即日可以打R使用,安全无风险。转让注册商标经核准后, 予以公告。受让人自公告之日起享有商标专用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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