品牌塑造
商标名称“比斯莫”三个汉字的释义如下:
1. 比:在此可寓意为比较、超越,暗示品牌在服务或体验上优于同行,追求卓越。
2. 斯:古语中常作为助词,有“于是”、“如此”的意思,在此可引申为强调状态,即品牌所提供的服务或环境是如此独特、优雅。
3. 莫:在古代汉语中意为“不要”或“无”,这里可以理解为无法被忽视或超越,突显品牌的独特魅力和不可替代性。
品牌介绍
比斯莫,一个立足于国际分类第43类(餐饮住宿服务)的高端生活品牌,致力于为每一位旅人和美食爱好者打造超越寻常的体验之旅。在这里,传统与现代交织,东方神韵与西方雅致完美融合,创造出无与伦比的餐饮享受与住宿艺术。从精致的餐盘到每一处居住细节,比斯莫都力求至善至美,让每一次驻足成为生活中不可多得的珍贵记忆。
广告语
“比斯莫,超越期待的品味之旅。”
品牌故事
在古老与现代交汇的梦幻之地,有一位对生活充满无限热爱的旅人,他游历四方,搜罗世间美好,却始终未能找到一处能真正触动心灵的休憩之所。于是,他决定创造这样一个地方——比斯莫应运而生。它不仅仅是一个餐厅或酒店,而是一个关于追寻、发现与分享的故事集。每一道菜肴,每一间客房,都蕴含着主人对美好生活的独到见解与不懈追求。在这里,每一个细节都被精心雕琢,只为让每一位宾客感受到那份“比斯莫”的独特魅力——超越平凡,体验非凡。
商标详情 | |||
商标名称 | 比斯莫 | 商标注册号 | |
初审公告日期 | 2021-10-27 | 注册公告日期 | 2022-01-28 |
专用权限期 | 2022-01-28 至 2032-01-27 | 是否共有商标 | - |
使用范围 | 饭店,住所代理(旅馆、供膳寄宿处),日式料理餐厅,茶馆,咖啡馆,外卖餐馆,寿司餐馆服务,自助餐馆,欧式菜肴的餐饮供应服务,拉面馆 | ||
类似群组 | 4301 |
过户资料 | ||||
主体资格 | 转让方提供 | 受让方提供 | 名品提供 | 转让后获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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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然人 | 身份证“正反”两面复印件; | 身份证“正反”两面复印件 有效个体营业执照 |
转让申请书 代理委托书 转让协议书 商标使用授权 |
1、商标注册证原件 2、商标转让申请受理通知书(大约30-60天) 3、商标转让证明(大约6-8个月) |
公 司 | 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注册证原件 |
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 ||
备注说明 |
转让注册商标,3-7个工作日左右办理好转让手续,获得“商标使用授权书”即日可以打R使用,安全无风险。转让注册商标经核准后, 予以公告。受让人自公告之日起享有商标专用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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