品牌塑造
商标名称释义
吾:在汉语中常作为第一人称“我”的文言表达,这里寓意品牌以个性化、自我表达为核心,强调每个人独特的味觉探索之旅。
糖:直接关联到甜味,象征品牌的主打产品可能富含甜蜜元素,给人以愉悦和幸福感,同时也暗示产品的种类可能涵盖糖果、甜点等美食。
怪兽:通常给人以强大、独特、不拘一格的印象,此处意指品牌产品的创新性与与众不同,能够带来超乎想象的味觉体验,满足消费者对新奇美味的追求。
品牌介绍
吾糖怪兽,诞生于对甜蜜与创新无尽探索的激情之中,是第29类食品领域内的一股清新势力。我们不仅仅是一家食品品牌,更是一位引领味蕾冒险的向导,致力于将世界各地的珍奇甜味与创意食材巧妙融合,为每一位渴望探索未知美味的你,打造独一无二的味觉盛宴。从传统糖果到未来感十足的甜品创新,吾糖怪兽承诺每一次品尝都是对味觉边界的勇敢跨越,让每一颗心都能在甜蜜的奇幻旅程中找到归属。
广告语
“吾糖怪兽,甜出新世界!”
品牌故事
在一个被常规口味统治的世界里,有这样一群梦想家,他们不甘于平凡,渴望在味蕾的宇宙中发现前所未有的甜蜜星球。于是,吾糖怪兽应运而生,它像一位穿梭于幻想与现实之间的美食探险家,搜集着地球上每一个角落的甜蜜灵感,结合科技与创意,创造出一系列令人惊叹的甜品怪兽。每一种产品背后,都藏着一个关于勇气、创新与甜蜜梦想的故事,它们不仅是食物,更是连接每个人内心童真与探索精神的桥梁。从此,每一次与吾糖怪兽的邂逅,都成为一场唤醒感官、探索无限可能的奇妙旅行。
商标详情 | |||
商标名称 | 吾糖怪兽 | 商标注册号 | |
初审公告日期 | 2021-11-27 | 注册公告日期 | 2022-02-28 |
专用权限期 | 2022-02-28 至 2032-02-27 | 是否共有商标 | - |
使用范围 | 肉,果冻,话梅,腌制蔬菜,加工过的坚果,鱼制食品,水果罐头,以果蔬为主的零食小吃,奶制品,豆腐制品 | ||
类似群组 | 2901,2910,2904,2905,2911,2902,2903,2907,2913 |
过户资料 | ||||
主体资格 | 转让方提供 | 受让方提供 | 名品提供 | 转让后获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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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然人 | 身份证“正反”两面复印件; | 身份证“正反”两面复印件 有效个体营业执照 |
转让申请书 代理委托书 转让协议书 商标使用授权 |
1、商标注册证原件 2、商标转让申请受理通知书(大约30-60天) 3、商标转让证明(大约6-8个月) |
公 司 | 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注册证原件 |
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 ||
备注说明 |
转让注册商标,3-7个工作日左右办理好转让手续,获得“商标使用授权书”即日可以打R使用,安全无风险。转让注册商标经核准后, 予以公告。受让人自公告之日起享有商标专用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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