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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标详情 | |||
商标名称 | 酷利明 | 商标注册号 | |
初审公告日期 | 注册公告日期 | ||
专用权限期 | 2024-04-14 至 2034-04-14 | 是否共有商标 | - |
使用范围 | 灯,消毒设备,便携式取暖器,空气净化器,水净化装置,加热装置,烹调用装置和设备,冷冻设备和机器,照明设备和装置,聚光灯 | ||
类似群组 | 1104,1107,1105,1101,1111,1106,1110 |
过户资料 | ||||
主体资格 | 转让方提供 | 受让方提供 | 名品提供 | 转让后获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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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然人 | 身份证“正反”两面复印件; | 身份证“正反”两面复印件 有效个体营业执照 |
转让申请书 代理委托书 转让协议书 商标使用授权 |
1、商标注册证原件 2、商标转让申请受理通知书(大约30-60天) 3、商标转让证明(大约6-8个月) |
公 司 | 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注册证原件 |
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 ||
备注说明 |
转让注册商标,3-7个工作日左右办理好转让手续,获得“商标使用授权书”即日可以打R使用,安全无风险。转让注册商标经核准后, 予以公告。受让人自公告之日起享有商标专用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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