品牌塑造
商标名称释义
迪:取自英文“Disney”的音译,蕴含了梦幻、快乐的氛围,让人联想到著名的迪士尼乐园,寓意着无尽的想象和欢乐。
尼:在中文中常有“稀有、珍贵”之意,此处象征着品牌的独特性和带给顾客的非凡体验。
斯:此字在很多西方名字的音译中出现,代表着经典、高雅,赋予品牌以文化底蕴和高端品质感。
大:意味着广阔、包容,强调这是一个规模宏大、内容丰富的娱乐场所。
乐:直接指向快乐、愉悦,是品牌的核心价值,意在为所有来宾创造欢笑与乐趣。
场:场地、场所,明确指出这是一个供人们聚集、享受娱乐活动的空间。
品牌介绍
迪尼斯大乐场,位于国际分类第41类的文化娱乐领域,是一个集梦幻、创意与欢乐于一体的综合性娱乐王国。我们不仅传承了经典娱乐的精髓,更融入了现代科技与创新理念,为不同年龄层的游客打造了一个充满想象、乐趣无限的游乐空间。在这里,每一个角落都散发着魔法般的魅力,让每一位访客都能找到属于自己的快乐天地,共同编织一场难忘的梦幻之旅。
广告语
“迪尼斯大乐场,开启你的奇妙梦想之旅!”
品牌故事
在遥远的记忆里,有一个关于梦想与奇迹的地方,它由一位热爱生活、向往快乐的探险家——迪尼斯所创建。迪尼斯年轻时游历世界各地,收集了无数关于快乐与梦想的故事。他梦想着建立一个乐园,让人们忘却烦恼,重拾童真。终于,在一次偶然的机会下,他发现了一片被遗忘的神奇之地,那里充满了色彩与奇迹。于是,迪尼斯大乐场诞生了,它不仅仅是一个游乐场,更是所有人心中那份纯真与梦想的港湾。从那一刻起,无数的家庭在这里留下了欢声笑语,每一次旋转木马的上升,每一声过山车的尖叫,都编织着属于迪尼斯大乐场的传奇故事,邀请着全世界的人们来共同书写这不朽的快乐篇章。
商标详情 | |||
商标名称 | 迪尼斯大乐场 | 商标注册号 | |
初审公告日期 | 2017-06-27 | 注册公告日期 | 2017-09-28 |
专用权限期 | 2017-09-28 至 2027-09-27 | 是否共有商标 | - |
使用范围 | 单一服务,驯兽,文娱、体育活动的服务,出版服务,图书馆服务,组织和安排教育、文化、娱乐等活动,教育 | ||
类似群组 | 4107,4106,4105,4104,4103,4102,4101 |
过户资料 | ||||
主体资格 | 转让方提供 | 受让方提供 | 名品提供 | 转让后获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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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然人 | 身份证“正反”两面复印件; | 身份证“正反”两面复印件 有效个体营业执照 |
转让申请书 代理委托书 转让协议书 商标使用授权 |
1、商标注册证原件 2、商标转让申请受理通知书(大约30-60天) 3、商标转让证明(大约6-8个月) |
公 司 | 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注册证原件 |
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 ||
备注说明 |
转让注册商标,3-7个工作日左右办理好转让手续,获得“商标使用授权书”即日可以打R使用,安全无风险。转让注册商标经核准后, 予以公告。受让人自公告之日起享有商标专用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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