品牌塑造
商标名称“极雾EXTREMLYFOG”中,“极”代表极致、极限,寓意产品追求至高无上的品质和效果;“雾”则直接关联到产品的特性,暗示产品能创造出细腻、广阔如雾般的体验,尤其适合于饮料或冷饮类产品,给人一种清凉、神秘而又诱人的感受。“EXTREMLY”是英文“extremely”的拼写变体,意为“极其”,强调程度之深;“FOG”即雾,与中文部分相呼应,强化了品牌的氛围营造。
品牌介绍
极雾EXTREMLYFOG,源自对自然之美的无限向往与极致追求,我们精心打造了一系列令人沉醉的饮品,旨在为您带来前所未有的清新享受。每一滴极雾,都蕴含着大自然的纯净与神秘,仿佛置身云雾缭绕的仙境之中,让味蕾在极限与细腻之间跳跃,体验一场说走就走的味觉旅行。选择极雾,开启您的极致探索之旅。
广告语
“极尽想象,雾里寻味 —— 极雾EXTREMLYFOG”
品牌故事
在遥远的山谷深处,有一片终年被轻纱似的薄雾笼罩的神秘之地,传说那里藏着能够激发人类所有感官潜能的奇迹之水。一群热爱探险的调酒师,被这古老传说深深吸引,历经千辛万苦,终于发现了这股清冽甘甜的水源。他们将这份自然的馈赠与现代工艺完美融合,创造出极雾EXTREMLYFOG——一款能够唤醒心灵深处渴望、让人仿佛穿越迷雾、触达极致之境的神奇饮品。从此,每一瓶极雾不仅是一次味觉的盛宴,更是一场关于探索、梦想与极致生活的奇妙旅程。
商标详情 | |||
商标名称 | 极雾 EXTREMLY FOG | 商标注册号 | |
初审公告日期 | 2019-12-13 | 注册公告日期 | 2020-03-14 |
专用权限期 | 2020-03-14 至 2030-03-13 | 是否共有商标 | - |
使用范围 | 啤酒,起泡饮料用粉 | ||
类似群组 | 3201,3203 |
过户资料 | ||||
主体资格 | 转让方提供 | 受让方提供 | 名品提供 | 转让后获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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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然人 | 身份证“正反”两面复印件; | 身份证“正反”两面复印件 有效个体营业执照 |
转让申请书 代理委托书 转让协议书 商标使用授权 |
1、商标注册证原件 2、商标转让申请受理通知书(大约30-60天) 3、商标转让证明(大约6-8个月) |
公 司 | 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注册证原件 |
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 ||
备注说明 |
转让注册商标,3-7个工作日左右办理好转让手续,获得“商标使用授权书”即日可以打R使用,安全无风险。转让注册商标经核准后, 予以公告。受让人自公告之日起享有商标专用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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